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
整治网络乱象 清朗网络环境
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打击整治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全力出击,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的严打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网络乱象。
案 例
2024年3月,陶某多次在某短视频平台个人直播间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法予以李某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自觉约束和规范自身网络行为,科学、理性、文明上网。如发现个人合法权益受到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等不法侵害时,要及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坚决抵制网络谣言、拒绝网络暴力,共筑清朗有序网络空间。
【关于版权:本平台致力于医学和人文科普,具有高度的专业性、权威性、实用性。同时,也为了便于医患互动、有效沟通,使医者更为了解患者的健康状况,让患者更全面地了解本身疾病,改善生活质量。除原创外,如有涉及文章版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诚挚欢迎积极荐稿,邮箱:cxywdai@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