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济宁市任城区海贝尔骨科医院官网!
咨询热线:

0537-7718199

您的位置:首页 > 住院须知
住院须知

住院须知

信息来源:济宁海贝尔骨科医院 浏览次数:676 发布时间:2019/07/10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尊敬的患者及家属您好!

我们全院医护人员对您的到来表示关注,并在您住院期间为您提供精心治疗和护理。咱们将一起配合战胜疾病、使您及您的亲属早日康复。为保证您的有效治疗护理和安全,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好以下工作。

1、您进入病房后,护士会为您安排床位、做入科宣教,介绍您住院的环境及病房内物品的使用和注意事项,您的责任护士、主管医生会做自我介绍,与您进行交流。希望您遵守医院的相关规定,与医护人员配合进行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2、自办理住院手续后,您将开始得到一系列的治疗及护理。为了保证您的安全,请您不要随意外出或外宿,以免延误治疗及影响医护人员对您的病情观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您与主治医生说明,根据病情得到许可后,写书面请假条,经主治医生同意并签名后交给护士长或当班护士方可外出。如擅自离院外出发生意外后果将自行承担

3、我院为“全封闭 无陪护” 医院,但患者住院期间是允许家属(朋友)陪伴和探视的,只是我们会规定陪伴和探视时间。具体陪伴和探视时间请遵守病区规定。具体陪伴和探视时间为。

4、您住院期间,为了保护您及其他患者的隐私和安全,未经许可请不要进入诊疗场所(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等),不得自行翻阅病历及其它医疗记录。

5、为了您治疗的安全,未征得主治医生同意,请不要自行到院外购药物或使用自备药物、不要自行邀请院外医生诊治。如需要外购药物或外请上级医师诊治,请事先与主治医生沟通协商。如擅自购药或邀请院外医生诊治,出现任何不良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6、住院患者可携带必需的生活卫生用品,其他物品无需带入病房,更不得将危险物品及动物带入病房。钱财及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自行保管,若自行保管困难者由可家人带回或在保卫科人员监督下交由病区护士长代为保管,但需要填写物品暂存交接单,并三方签字(患者、病区护士长、保卫科人员)。

7、膳食:我院为您提供可口膳食和治疗饮食,为了您和其他患者的安全请勿在病房内使用电热杯、电热、酒精炉等。自带食物须有责任护士根据您的病情及食物品质待加热后,方可食用。

8、病室内每床物品、设备都是固定的,请您勿将病房用物移出病房或供他人使用,并请您爱护医院的公共设施和物品。

9、病友之间请大家互相帮助、互相照顾、团结友爱。为了不影响您及其他患者休息,请不要在病房内饮酒、打扑克、大声喧哗、吵闹等,听收音机和录音机等请您使用耳机。

10、为了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患者及家属严禁向医院职工馈赠钱物及宴请工作人员。

11、为了帮助您更好的自我照护,住院期间,护理人员会根据您的病情给予专科知识指导和健康知识宣传,请您耐心接受,积极配合。

感谢您对济宁海贝尔骨科医院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早日康复!



上一篇 :  暂无内容下一篇 :  暂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