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济宁市任城区海贝尔骨科医院官网!
咨询热线:

0537-7718199

您的位置:首页 > 检查须知
检查须知

超声检查须知

信息来源:济宁海贝尔骨科医院 浏览次数:388 发布时间:2019/07/09

1.上腹部超声检查,如:胆囊、胆道、胰腺、腹膜后等检查,需要空腹8小时以上。患者应在检查前一天晚餐后禁食至第二天上午完成超声检查。

2.盆腔检查,如经腹妇科、早孕、泌尿系病变均应适度充盈膀胱。

3.检查部位有电极(如24小时动态心电图检查)、纱布敷料时,需去除后才能检查。做完X线钡餐检查后不能当天检查胆囊、胰腺。

4.不能配合的婴幼儿应镇静后行超声检查。

5.超声报告单一般在检查结束后30分钟内发出,部分病房及床旁超声检查报告单第二日集中发送。

上一篇 :  放射线检查须知下一篇 :  暂无内容